天猫修订店管理规范

根据天猫门店相关市场的特殊性和业务发展需求,平台将进一步更改和增加以下内容。该变更将于2023年2月8日公布,并将于2023年2月15日生效。

根据公告,变更后,第七条特殊处理措施增加了限制商家和商店创建交易的新措施:限制商家和商店通过新的零售商店POS创建交易。

变更后,情节严重的,将对“未按约定提供相关资质”的店铺(店铺)进行额外监管、退出商店(商店)和其他措施。“未按约定提供相关资格”是指在日常复检中发现资格不合格,商家未在3天内按要求补充相关资格;或者在资格无效前未提供有效资格。

天猫最近还发布了修改《过敏退货服务标准》的公告。为了进一步提高过敏退货服务体验,天猫计划升级《过敏退货服务规范》。该规则将于2023年2月8日公布,并将于2023年2月15日生效。

主要变更点:修改商户响应时效,从48小时改为24小时;修改未履行合同赔偿标准,从100元固定金额改为实际退款金额的30%(5-100元);修改买方证明要求;优化服务启动路径;新业务加入路径;新增过敏包退款服务规则,明确平台干预处理标准,仅在退款和退款协商不一致时;一些规则表示/格式调整。

修改后,过敏退货服务是指买方在天猫平台上购买带有“过敏退货”服务标志的商品后,商家承诺如果买方在使用后过敏,并在规定时间内通过“使用后过敏”发起权利保护申请,将在24小时内有效响应买方发起的权利保护申请,如果买方提供有效凭证,将提供退款服务。

商户未在规定时间内响应的,系统默认达成服务申请。该服务产生的退货运费由商户承担。商户应履行“过敏包退”服务但未履行或超时的,每个子订单商户应向买方支付实际退款金额30%(最低5元,最高100元)的红包。

!
也想出现在这里? 联系我们
内容广告区块
© 版权声明
THE END
喜欢就支持一下吧
点赞0赞赏 分享
评论 抢沙发

请登录后发表评论

    暂无评论内容