淘宝联盟业务主体变更的影响是什么?

根据淘宝联盟业务发展的需要,自2023年4月1日起,淘宝联盟平台(以下简称平台)相关服务(如淘宝客户推广软件服务、明星任务产品服务、服务提供商平台服务等)的运营主体之一
“杭州阿里妈妈软件服务有限公司”(以下简称原主体)将变更为“杭州阿里妈妈淘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”(以下简称新主体)。

2023年4月1日,淘宝联盟平台上相关协议的原主体将统一变更为新主体。平台主体的变更不会影响平台和业务&淘宝联盟生态合作伙伴的正常运营,以及平台服务的提供和使用。

【变更为新公司主体的影响说明如下】

一、我是商家,主体变更后如何处理平台开具的发票?

在淘宝联盟商家后台的“发票中心”,平台向商家提供服务产生的商家费用,淘宝联盟平台每月10日将产生上月相应的发票账单(例如:4月10日3月发票账单),平台业务主体变更后,2023年3月31日及之前已确认收据并成功结算订单,原主体“杭州阿里妈妈软件服务有限公司”将继续向您开具相应的发票账单;新主体“杭州阿里妈妈淘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”将于2023年4月1日及之后向您开具发票。

2、我是淘宝联盟的生态合作伙伴(如推广人、投资团长等淘宝客户)。主体变更后的收入如何计税?如何退还预留款?

平台业务主体变更后:

1、平台支付收入是淘宝联盟直接向淘宝客户支付的费用,按结算账单支付&税单产出日期属于主体,即2023年4月1日后结算支付的,新主体“杭州阿里妈妈淘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”将向淘宝客户支付,预扣主体也将同时变更为新主体。2023年3月31日及之前结算支付和预扣主体仍为原主体;

2、商家委托的促销收入是商家直接向淘宝客户支付的费用,2023年4月1日后结算支付。相应的平台技术服务费扣除主体也将由新主体扣除,相关平台技术服务费的发票也将由新主体向淘宝客户发放。

特别说明:企业账户申请退还预留款时,可以根据平台“扣税/款管理”中相应提示的预扣主体和金额开具发票并寄回发票。

退预留款回票邮寄地址:

收件人:淘宝税务组

收件地址:云汇谷A2邮局二期软件: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天谷八路156号

邮编:710076

温馨提醒:如果您因主体变更暂时无法继续与淘宝联盟合作,您可以评估暂时退出淘宝联盟服务,解决后重新启动相关推广服务,给您带来不便,请理解!此外,由于主体变更仍有相关咨询,您可以联系客户服务电话咨询处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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